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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报对拓利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先银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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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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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公平商业环境激励设备企业由制造转向智造来源:中国电力报作者:日期:16.11.07给创新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商业环境 激励设备企业由制造转向智造中国电力报中电新闻网记者栗清振 “在当前环境下,尊重知识产权,严惩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不但维护当事人自身的权益,而且还可以保护设备企业技术的创新,让创新在公平、公正、平等的商业环境和市场秩序中走得稳健。”成都拓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先银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构建起一个完善、高效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有利于营造尊重技术创新的社会氛围,促进和激励设备企业把创新作为内核,从而激励设备企业由低水平制造转向高水平智造。 在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国华看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可以营造正常的商业经营氛围,有力地推动知识产权权利人在知识产权改进方面的投入,还可以有效防止仿冒产品的发生,促进市场经济的公平交易。 国家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我国已制定了大量的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对于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问题,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王国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专利保护是现代社会一个显著的特征。在依法治国理念的指导下,中国从顶层设计上对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做了系列部署工作。近几年,中国发布了一系列高瞻远瞩的创新战略和政策,包括《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这些制度的出台,集中体现了中国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励创新、改善创新环境的决心。 在全国人大代表董明珠看来,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必须有好的氛围去保护专利。如果创新成果得不到尊重和保护,还有谁愿意潜心投入创新,作为创新主体的广大企业如果没有创新的动力和意愿,全社会如果缺乏创新的氛围,靠什么建设创新型国家? 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在“一带一路”战略下,设备企业纷纷走出国门,特别需要良好的国际贸易、投资和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对此,设备企业须更加积极主动地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参与、推动乃至引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规则制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从国家层面来说,我认为应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保护体系,让知识产权保护有法可依。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工作,拓宽创新企业侵权取证渠道。”张先银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加大侵权惩罚力度,加大侵权成本,维护创新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的技术创新。 律师建议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 “对于涉及侵权赔偿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特别是对于恶意侵权的民事赔偿惩处力度不够,一些权利人在维权中,所付出的成本较高,但获得的赔偿收益较低,妨碍了一些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维权。”王国华结合当前的现状提出建议,在涉及恶意侵权方面,应当给予更重的经济惩罚,但对于非恶意的侵权,应当采取审慎的原则,适当确定侵权赔偿数额。 有专家分析认为,有的厂商不尊重知识产权,不付出对价滥用他人劳动成果,这样不仅会损害专利所有企业的权益,也会挫伤全行业的创新热情,对其他大多数尊重知识产权、支付对价使用专利的厂商来说,势必造成一种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作为创新与市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知识产权是保障创新创业成功的重要制度,是激发创新创业热情、保护创新创业成果的有效支撑。目前,知识产权受到侵犯也困惑着一些创新型企业。成都拓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申请专利51项,其中授权专利29 项,已经受理待授权专利22项,包括国际发明(PCT)专利4项,该公司每年创新投入数百万元,专利维护和保护也每年投入数十万元。另外,已经拥有“TALY拓利”“赛立康”等6个注册商标,其中“TALY拓利”被认定为四川省及成都市著名商标。 “在当前形势下,企业创新成本高,侵权成本低,企业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时,遇到取证难、诉讼难等问题,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可能不受侵犯。”张先银接受记者采访时担忧地说,“如果要做到知识产权不被模仿企业侵犯,除了企业自身对知识产权进行法律包装保护,更重要的是取决于国家是否采取强硬手段,最大力度提高模仿企业侵权成本,达到打消其侵权念头的效果,如果达不到这种效果,整个社会的创新就会逐步消亡。”事实上,如果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受到侵犯,会导致企业和技术人员在项目研发上耗费大量资金、时间和人力成本,由于模仿成本远远低于创新成本,最终使仿制品占据了市场优势,让企业失去创新的动力,使社会创新不断消退。 当设备企业遇到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时,应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对此,王国华给出了建议。“发生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时,企业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对涉及的侵权行为进行取证,固定相关证明侵权行为存在的事实内容,通过发律师函或警告函的形式要求侵权方停止侵犯知识产权。”王国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所发函件无效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侵权方的民事法律责任,也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请求行政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处理。
中国电力报对拓利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先银的采访报道
【概要描述】公平商业环境激励设备企业由制造转向智造来源:中国电力报作者:日期:16.11.07给创新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商业环境 激励设备企业由制造转向智造中国电力报中电新闻网记者栗清振 “在当前环境下,尊重知识产权,严惩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不但维护当事人自身的权益,而且还可以保护设备企业技术的创新,让创新在公平、公正、平等的商业环境和市场秩序中走得稳健。”成都拓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先银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构建起一个完善、高效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有利于营造尊重技术创新的社会氛围,促进和激励设备企业把创新作为内核,从而激励设备企业由低水平制造转向高水平智造。 在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国华看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可以营造正常的商业经营氛围,有力地推动知识产权权利人在知识产权改进方面的投入,还可以有效防止仿冒产品的发生,促进市场经济的公平交易。 国家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我国已制定了大量的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对于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问题,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王国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专利保护是现代社会一个显著的特征。在依法治国理念的指导下,中国从顶层设计上对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做了系列部署工作。近几年,中国发布了一系列高瞻远瞩的创新战略和政策,包括《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这些制度的出台,集中体现了中国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励创新、改善创新环境的决心。 在全国人大代表董明珠看来,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必须有好的氛围去保护专利。如果创新成果得不到尊重和保护,还有谁愿意潜心投入创新,作为创新主体的广大企业如果没有创新的动力和意愿,全社会如果缺乏创新的氛围,靠什么建设创新型国家? 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在“一带一路”战略下,设备企业纷纷走出国门,特别需要良好的国际贸易、投资和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对此,设备企业须更加积极主动地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参与、推动乃至引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规则制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从国家层面来说,我认为应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保护体系,让知识产权保护有法可依。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工作,拓宽创新企业侵权取证渠道。”张先银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加大侵权惩罚力度,加大侵权成本,维护创新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的技术创新。 律师建议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 “对于涉及侵权赔偿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特别是对于恶意侵权的民事赔偿惩处力度不够,一些权利人在维权中,所付出的成本较高,但获得的赔偿收益较低,妨碍了一些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维权。”王国华结合当前的现状提出建议,在涉及恶意侵权方面,应当给予更重的经济惩罚,但对于非恶意的侵权,应当采取审慎的原则,适当确定侵权赔偿数额。 有专家分析认为,有的厂商不尊重知识产权,不付出对价滥用他人劳动成果,这样不仅会损害专利所有企业的权益,也会挫伤全行业的创新热情,对其他大多数尊重知识产权、支付对价使用专利的厂商来说,势必造成一种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作为创新与市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知识产权是保障创新创业成功的重要制度,是激发创新创业热情、保护创新创业成果的有效支撑。目前,知识产权受到侵犯也困惑着一些创新型企业。成都拓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申请专利51项,其中授权专利29 项,已经受理待授权专利22项,包括国际发明(PCT)专利4项,该公司每年创新投入数百万元,专利维护和保护也每年投入数十万元。另外,已经拥有“TALY拓利”“赛立康”等6个注册商标,其中“TALY拓利”被认定为四川省及成都市著名商标。 “在当前形势下,企业创新成本高,侵权成本低,企业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时,遇到取证难、诉讼难等问题,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可能不受侵犯。”张先银接受记者采访时担忧地说,“如果要做到知识产权不被模仿企业侵犯,除了企业自身对知识产权进行法律包装保护,更重要的是取决于国家是否采取强硬手段,最大力度提高模仿企业侵权成本,达到打消其侵权念头的效果,如果达不到这种效果,整个社会的创新就会逐步消亡。”事实上,如果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受到侵犯,会导致企业和技术人员在项目研发上耗费大量资金、时间和人力成本,由于模仿成本远远低于创新成本,最终使仿制品占据了市场优势,让企业失去创新的动力,使社会创新不断消退。 当设备企业遇到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时,应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对此,王国华给出了建议。“发生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时,企业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对涉及的侵权行为进行取证,固定相关证明侵权行为存在的事实内容,通过发律师函或警告函的形式要求侵权方停止侵犯知识产权。”王国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所发函件无效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侵权方的民事法律责任,也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请求行政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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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商业环境激励设备企业由制造转向智造
来源: 中国电力报 作者: 日期: 16.11.07
给创新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商业环境
激励设备企业由制造转向智造
中国电力报 中电新闻网记者 栗清振
“在当前环境下,尊重知识产权,严惩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不但维护当事人自身的权益,而且还可以保护设备企业技术的创新,让创新在公平、公正、平等的商业环境和市场秩序中走得稳健。”成都拓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先银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构建起一个完善、高效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有利于营造尊重技术创新的社会氛围,促进和激励设备企业把创新作为内核,从而激励设备企业由低水平制造转向高水平智造。
在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国华看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可以营造正常的商业经营氛围,有力地推动知识产权权利人在知识产权改进方面的投入,还可以有效防止仿冒产品的发生,促进市场经济的公平交易。
国家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我国已制定了大量的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对于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问题,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王国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专利保护是现代社会一个显著的特征。在依法治国理念的指导下,中国从顶层设计上对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做了系列部署工作。近几年,中国发布了一系列高瞻远瞩的创新战略和政策,包括《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这些制度的出台,集中体现了中国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励创新、改善创新环境的决心。
在全国人大代表董明珠看来,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必须有好的氛围去保护专利。如果创新成果得不到尊重和保护,还有谁愿意潜心投入创新,作为创新主体的广大企业如果没有创新的动力和意愿,全社会如果缺乏创新的氛围,靠什么建设创新型国家?
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在“一带一路”战略下,设备企业纷纷走出国门,特别需要良好的国际贸易、投资和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对此,设备企业须更加积极主动地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参与、推动乃至引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规则制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从国家层面来说,我认为应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保护体系,让知识产权保护有法可依。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工作,拓宽创新企业侵权取证渠道。”张先银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加大侵权惩罚力度,加大侵权成本,维护创新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的技术创新。
律师建议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
“对于涉及侵权赔偿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特别是对于恶意侵权的民事赔偿惩处力度不够,一些权利人在维权中,所付出的成本较高,但获得的赔偿收益较低,妨碍了一些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维权。”王国华结合当前的现状提出建议,在涉及恶意侵权方面,应当给予更重的经济惩罚,但对于非恶意的侵权,应当采取审慎的原则,适当确定侵权赔偿数额。
有专家分析认为,有的厂商不尊重知识产权,不付出对价滥用他人劳动成果,这样不仅会损害专利所有企业的权益,也会挫伤全行业的创新热情,对其他大多数尊重知识产权、支付对价使用专利的厂商来说,势必造成一种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作为创新与市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知识产权是保障创新创业成功的重要制度,是激发创新创业热情、保护创新创业成果的有效支撑。
目前,知识产权受到侵犯也困惑着一些创新型企业。成都拓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申请专利51项,其中授权专利29 项,已经受理待授权专利22项,包括国际发明(PCT)专利4项,该公司每年创新投入数百万元,专利维护和保护也每年投入数十万元。另外,已经拥有“TALY拓利”“赛立康”等6个注册商标,其中“TALY拓利”被认定为四川省及成都市著名商标。
“在当前形势下,企业创新成本高,侵权成本低,企业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时,遇到取证难、诉讼难等问题,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可能不受侵犯。”张先银接受记者采访时担忧地说,“如果要做到知识产权不被模仿企业侵犯,除了企业自身对知识产权进行法律包装保护,更重要的是取决于国家是否采取强硬手段,最大力度提高模仿企业侵权成本,达到打消其侵权念头的效果,如果达不到这种效果,整个社会的创新就会逐步消亡。”事实上,如果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受到侵犯,会导致企业和技术人员在项目研发上耗费大量资金、时间和人力成本,由于模仿成本远远低于创新成本,最终使仿制品占据了市场优势,让企业失去创新的动力,使社会创新不断消退。
当设备企业遇到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时,应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对此,王国华给出了建议。“发生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时,企业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对涉及的侵权行为进行取证,固定相关证明侵权行为存在的事实内容,通过发律师函或警告函的形式要求侵权方停止侵犯知识产权。”王国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所发函件无效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侵权方的民事法律责任,也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请求行政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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